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 总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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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3]53号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文件 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广东省境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按本法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申报方式: 纳税人必须通过全省统一电子申报软件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申报软件)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制作电子数据文件,并采取上门或者网络传输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Read the Rest
从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按新要求进行增值税申报(200907) 为适应增值税转型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广东省国税局重新修订了《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以下简称《申报办法》),自2009年7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执行。 《申报办法》修订的背景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以上资料摘自《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各纳税人: 根据上级部门会议精神,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规范纸质涉税表式资料发放,方便税务机关统一管理,现对部分报表资料的报关重新明确如下: 一、取消原要求纳税人报送并装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资料报送册”及“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纳 税资料报送册(小规模纳税人专用)”的有关规定,且税务机关不再提供相关封面给纳税人使用; 二、税务机关停止供应“申报扣税凭证封面”和“发票存根联封面”等资料,但是纳税人须按原封面内容、 格式及报送要求自行打印清单装订; 三、“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纳税资料报送册(企业所得税申报)”将继续保留,我局将统一印制 并提供给纳税人使用; 四、今后凡属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填报的涉税资料,将由我局统一对外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纳税人可 直接向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索取或通过国税网站下载使用。 顺德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