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印花税

会计人生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范  围 税  率 纳税义务人 说  明 购销合同 供应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预购 采购 购销结合 协作 调剂 补偿 易货 ……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定作 修缮 修理 印刷 广告 测绘 测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设计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安装工程 …… 财产租赁合同 房屋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立合同人 船舶 飞机 机动车辆 机械 器具 …Read the Rest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会计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11号 颁布日期:19880806  实施日期:198810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     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会计人生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的规定,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